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趁著SOGO抵用券在3/1截止日前,2/27晚上跟學長走路晃到忠孝東路,
把身上最後的消費券花光光~
回想起今年政府給的紅包,一人3600,即使羊毛出在羊身上,那都是繳稅來低,
但還是頗開心,就當成退稅也可以,好好的用。
1/18拿到後,就認真的拍照存證,一直到小年夜那天去逛街,
就開始使用消費券了,先買了三件毛衣,都是我的,
SOGO剛好有消費滿額送抵用卷,換了一張使用期限到3/1;
再買要帶回家的禮物—詩特莉餅乾,大人小孩都很愛;
又去馥御買好吃的牛肉乾,因為它寄來折價券200,於是只用掉消費券200元一張,
等於是五折價買好吃牛肉乾,這個阿爸跟我都喜歡。
過完年後,突然發現爭鮮用消費券200,可以換得八盤壽司,
等於一盤原價30降為25,也跟學長去消費了一次;
最後2/27身上還有,又來到SOGO,我原本想要買鞋子,
逛很久卻沒有合適的,決定放棄;
換到B1去,看上了兩件正在折扣的褲子,
消費券+抵用卷+160現金,就把消費券全部用光光了。
 
學長認真的細數真正消費券的使用者,包括他的3600,另外還有400,
總共是7600,都被我用掉了;可是啊,都是明確的歸屬喔,
我換得毛衣三件、褲子兩件;
詩特莉一盒,這算三姊頭上好了,因為她指定要的,
牛肉乾200,這給阿爸,反正他不會計較,他的消費券還沒有用;
那學長自己呢?有有有,他也有,他有帶我去爭鮮,所以也有200掛他的帳上。
看吧,不是我自己用掉的咩,大家都有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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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tteCel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